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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交通信號燈安裝方位的要求:指導機動車通行交通信號燈的安裝方位,應使基準軸與地面平行,基準軸的垂面通過所控機動車道停車線后60米處中心點。非機動車信號燈的安裝方位,應使基準軸與地面平行,基準軸的垂面通過所控非機動車道停車線中心點。人行橫道的安裝方位,應使基準軸與地面平行,基準軸的垂面通過所控人行橫道邊界線中點。
安裝道路交通信號燈的依據
1、當道路寬度大于15m時,即機、非混行車道在四車道以上的路口,路口高峰小時流量超過1200輛時,應設置。
2、當路口的進口道為3條或3條以上時,且地面有左轉、直行、右轉導向車道,應實行分道控制,設置車道信號燈。
3、當路口為雙向四車道與雙向四車道相交,一個方向進口道左轉流量站該進口道流量的15%以上時,應采用三相位控制;2個方向進口道的左轉流量都超過進口道流量的15%時,應采用四相位控制。
4、當路口為雙向四車道與雙向六車道或雙向八車道相交,雙向四車道方向則根據左轉流量大小,當左轉流量超過本進口道流量的15%以上時,也要采用左轉單獨相位。
5、要充分考慮整個路口左轉、直行、右轉的協調性,還有過街行人的安全性。目前在許多城市對三交叉路口的信號燈采用的是三相位控制,這種控制方式給行人過街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,而且整個交叉口的通性秩序混亂,易發生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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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人:李總